工作方案

时间:2024-01-23 11:11:29
【热门】工作方案三篇

【热门】工作方案三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作方案 篇1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县委“生态立县”战略,努力实现“建设山区生态经济强县”目标,着力把我镇打造成生态有机农业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起全镇全面启动有机农业开发。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国际国内有机农业发展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法则为准则,以现代科学技术为依托,瞄准国际、国内市场,采取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的方法,在坚持抓好有机农产品示范区培植有机食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的基础上,逐步打造完整的大塅有机农业产业链,形成名优品牌,向外拓展市场。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四年时间,努力把大塅建成初具规模的整体有机农业镇,今后四年有机农业发展目标为:一是完成土地有机转换论证,到20xx年全镇所有的耕地和农畜产品、林副产品及山地全部完成有机转换和申报论证;二是建设有机农产品商品基地材;三是发展有机农业产品建立市场经济运作机制,通过技术培训打造一支有机农畜林副产品生产加工、营销专业队伍,组建有机农产品经济合作社;四是不断提高有机农业效益,实现农民来自种养业收入年递增50%,种养业整体效益每年递增50%;五是通过发展有机生态农业我镇生态旅游业的发展,以我镇区域内的天柱峰国家生态公园和隘口玉龙温泉山庄旅游景点为轴心,把我镇打造成为生态旅游重镇。

(二)工作目标

20xx年一是全镇启动有机(绿色)农业,东风、凤竹、浒村、浒口、古桥、交山、隘口七个村全面进入有机转换,实现商品有机稻种植6000亩,其它各村实施绿色水稻种植,使全镇70%以上的土地进入或完成有机转换。二是搞好其高效有机(绿色)食品开发,在古桥、鹤吼、双红、浒口、公益五个村发展有机茶500亩,全镇各村发展有机蔬菜800亩、西瓜650亩、果林20xx亩、竹笋3万斤。发展有机家禽养殖6万羽,生猪1万头、山羊20xx只,菜牛30头、有机蜜蜂1500箱(群),发展巴西菇4万平方。三是做好基地和产品的申报论证工作。实现茶叶、竹笋、蜂蜜、食用菌、家禽、山羊、菜牛、蔬菜、西瓜、水果等10种农畜林产品通过有机论证。

20xx—20xx年,全面完成全镇的土地有机转型实现有机食品的高效率,完成所有有机农产品的申报论证工作,打造有机农产品的品牌优势,以有机生态农业的形成带动绿色生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工作措施

(一)建立发展有机农业组织领导体系,20xx年4月10日成立了大塅镇生态有机农业发展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卢柏意任组长,镇长帅江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及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况炜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办主任、各村(居)支部书记、主任为成员。

(二)在古桥片路口及东风片路口等关键路口设立有机农业禁用农资监察站,建立村规民约不约束农民,严禁使用无机化肥农药、化学添加剂,自行使用有机肥、有机农药。

(三)合理规划,打造有机农产品优势品牌生产区域①古桥、交山、隘口、东风、凤竹、浒村、浒口七个粮食生产大村,以生产有机水稻、蔬菜、家禽、果业为主的品牌区域;②双红、公益村以生产竹笋、蜂蜜、山羊为主的品牌区域;③大塅、谭坊、居委会、鹤吼村以生产西瓜、蔬菜为主;④鹤吼、浒口、古桥、双红、公益以有机菜为主;⑤九龙、隘口同时以发展绿色生态旅游业为重点。

(四)为今后耕地的有机转型20xx年起,全镇所有能抪绿肥(红花草)的田,每年秋冬坚持全部播种绿肥,同时大力推广农村户用沼气池,以增加土壤有机肥,为搞好有机农产品实现高产、高效打好基础。

(五)搞好有机农业的农产品、家禽产品生产专业技术培训,做到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

(六)搞好有机农业基础建设:一是搞好农田水利建设和低产田改造;二是搞好生态防病灭虫工程建设;三是搞好农村沼气建设工程,搞好动植物防疫、检疫。

(七)帮助农户创建有机农业合作社和培训有机农产品市场经纪人队伍。

工作方案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农工贸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农工贸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政发〔〕2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县区域内所有国有、集体、自办农工贸市场,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县商务局是全县农工贸市场建设和经营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全县农工贸市场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具体工作,其经费纳入县财政综合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县工商、税务、城管、质监、卫生、公安、消防、建设规划、发改物价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履行对农工贸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市场建设管理

第四条农工贸市场的建设纳入全县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县商务局负责依法制定全县市场建设整体规划,县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根据市场发展和全县市场建设整体规划要求确需新建市场的,应先向县商务局申请。根据城乡市场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县市场服务中心会同县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做好新建市场的选址工作,经相关程序审核批准后方可修建。

第六条市场建设过程中,县建设规划部门实施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市场服务中心应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市场建设基础设施完备。

第七条新建市场竣工后,县市场服务中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与开发商搞好新建市场移交工作,以利市场管理、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市场经营管理

第八条进入市场的经营者应当持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的许可证、合格证;市场内固定门面、摊位的经营业主,应悬挂证照合法经营。

第九条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业主,必须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在统一划定的区域内经营,不得超越门面、摊位红线经营,更不准圈占市场内消防通道、人行过道。对堵塞消防通道的,依照《消防法》的规定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第十条对违反本细则规定的经营业主,县市场服务中心应当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县市场服务中心要加大对全县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力度,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市场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根据市场产权性质的不同,县市场服务中心分别实施以下管理:

(一)产权属于国有和以国有产权为主的市场,由县市场服务中心主办或领办,行使经营管理的职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县城区集体产权的市场,可以由县市场服务中心代管,由产权持有者与县市场服务中心签订代管协议,明确利益分配关系,县市场服务中心派驻管理人员进入市场行使经营管理职能。

(三)产权属于个体的市场及乡镇(区)集贸市场,县市场服务中心对其履行经营管理职能,特别是消防、治安、卫生、计生以及其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情况要实行重点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市场服务中心要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场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治安、卫生、计育、食品安全检查。在城区集贸市场中设立菜农自产自销区,方便群众,同时配合县城管部门强化周边城区市容管理,提高市场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对走街串巷沿途交易和以马路为市占道经营的零散摊担、板车(三轮车)、临街违规屠桌,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县市场服务中心、县工商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及各乡镇(区)配合进行综合整治。

第四章市场税费管理

第十五条所有进入市场的经营业主和市场产权所有者,应依法纳税。

第十六条产权属于国有的农工贸市场临主要街道的店铺视为门面,市场内经营场所原则上视为摊位。产权属于县市场服务中心的门面或摊位的市场设施租赁服务费或交易手续费按县发改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向经营业主收取。集贸市场内个体工商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由县工商局自行收取。集贸市场内地方各税由县地税局委托县市场服务中心统一代收。

第十七条县市场服务中心每年应从自有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市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贴。

第五章市场环境管理

第十八条农工贸市场实行开放式经营、封闭式管理,严格入市场检查通报制度。

第十九条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对同一问题或事项坚持谁先受理,谁先检查的原则,并将受理情况主动抄送相关单位,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为农工贸市场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经营环境。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作方案 篇3

为确保县城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安全生产总要求,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原则,以近期与长远相结合、治本与治标相结合、检查与督查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为手段,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制定检查方案,建立长效机制,以尽量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为目标,保持全县及城管部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促进基础设施保卫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检查范围

局机关各股室、城管检察大队、环卫队、园林处、人民公园和人民广场、垃圾处理场等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1、局机关股室:对办公车辆、值班情况、室内灯具线路等进行细致排查,确保车辆能够安全行驶,线路没有老化、破损等现象。

2、城管检察大队:对执法车辆进行认真排查,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对城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进行排查,发现有松动、老化和摇摇欲坠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组织人员予以修复或更换,确保户外广告牢固安全;对车辆乱停乱放、小商贩占道经营等影响交通的进行排查,确保车辆顺利通行,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对学校周围小商贩进行清理排查,为学生提供良好学习环境,确保学生教师出入安全。

3、环卫队:定期对环卫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清扫、清运、保洁常识教育,尤其是在顺城路、中华大街等车辆多、车速快的街道工作的人员,要时刻注意过往车辆,确保人身安全;对垃圾清扫、清运三轮车及大型清扫、吸污、洒水车辆进行排查,确保各种车辆能够安全行驶,正常工作;清扫保洁人员时刻关注道路井盖损坏丢失情况,发现后及时上报,对排水口处的垃圾杂物等及时清理,保持排水畅通,确保汛期安全。

4、园林处:对歪倒树木进行排查,发现后及时进行扶直捆绑或更换;对树木中穿插高压线路等情况进行排查,发现后及时和电力部门进行协调解决,避免触电事故发生;对树木修剪、维护器械进行排查,确保器械能够正常使用,避免发生工人损伤事故。

5、人民公园、人民广场:对公园、广场内的灯具、线路进行排查,发现破损灯具、歪倒灯杆、老化线路等情况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在公园内的坑塘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牌,并加强看护管理力度,避免发生溺水事故;对广场儿童游乐设施和喷泉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避免发生儿童伤亡事故。

6、垃圾处理场:对垃圾处理厂内的器械、车辆等进行排查,确保器械、车辆能够正常使用。

7、市政股:对城区管理范围内的街道路面进行认真排查,发现路面坑洼不平的及时修补,发现损坏、丢失井盖的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换,发现损坏灯具、歪倒灯杆、老化线路的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换;对管理范围内的坑塘、河流、桥涵、排水管道等进行排查,确保能够正常排水。

四、时间步骤

从20xx年3月底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1、部署发动阶段(3月底至4月1日)。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致排查计划,组织、动员各自工作人员立即投入到大排查活动当中。

2、检查整改阶段(4月2日至9月20日)。局机关各股室、各队要严格按照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的排查要求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进行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努力将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总结提高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局机关各股室、各队对大排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相互交流经验做法,巩固和扩大大排查活动成果,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达到权利与责任相统一,具体安排指导好各自分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出现问题严格追究责任。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职任副组长,各股室、各队负责人任成员的基础设施保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2、做好信息反馈。局机关各股室、各队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活动过程中发现正反典型的随时报送相关信息,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全局通报,并登记备案。

3、强化责任追究。对基础设施保卫工作中真抓实干、高度负责、活动成效明显的予以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在工作中搞假、大、虚、空,排查隐患不认真、不细致或排查出隐患不解决、不上报的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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